根據《陜西省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辦法》和《西安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通告如下:
1.《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住房租賃交易經營場所信息公示的通知》(市建發〔2021〕76號)廢止;
2.《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通知》廢止;
3.《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發〔2020〕51號)廢止;
4.《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代理管理的通知》(市建發〔2020〕140號)廢止;
5.《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經理(總監)變更管理的通知》(市建發〔2021〕99號)廢止;
6.《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發〔2022〕36號)廢止。
特此通告。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20日